一、碩、博士班專題討論:
本所碩士班二年級之「專題討論」為選修,除在南部進行研究並經准不必選修以外,一律加選本課程;若有其他特殊事由者務請指導教授提所務會議審議,經准者始不必選修。若要提出申請,請於第二階段電腦選課時提出。
博一、博二上下學期專題討論為必修,雙聯學位生則依照合約規定修讀。
二、碩、博士畢業論文:
請在第三階段電腦選課前,將選修科目指導教授同意單,經過指導教授簽名後交至所辦。
四、畢業學分
■碩士班:畢業學分規定30學分
1. 專業必修科目共14學分
(1)專題討論2學分:碩一上下學期為必修。
(2)海洋生物調查技術:上下學期各1個學分,共2學分。
(3)海洋生物學特論:碩一上學期,2學分。
(4)海洋生態學2學分:碩一下學期,2學分。
(5)畢業論文:碩二以上選必修課,上下學期各3學分,共6學分。
(6) 學術研究倫理:碩一下學期,0學分(適用105學年度以後之新生)
➤適用對象:105學年度(含)後入學之博、碩士班研究生
➤課程屬性:必修,0學分
➤修讀方式:
研究生入學後,於學期選課期間至教學務系統加選「學術研究倫理」必修課程,並於選
課學期期末前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(https://ethics.moe.edu.tw/)研讀必修課程並
通過總測驗,即通過課程,學期末時,註課組會將該系統內成績匯入教學務系統中。
➤相關法規: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博、碩士班章程
➤教務處註課組學術研究倫理網站說明:
https://academic.ntou.edu.tw/p/412-1005-5699.php?Lang=zh-tw
2. 專業選修科目:至少選修16學分以上。
(1)碩二上下學期為專題討論為選修,但依照本所規定,一定需要修課。
3. 外籍生需修語言文化課程:依據「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博、碩士班章程」。
■博士班:畢業學分規定30學分
1. 專業必修科目共16學分:
(1)專題討論:博一至博二上下學期各1學分,共4學分。
(2)畢業論文:博三以上選課,上下學期各6學分,共12學分。
(3)學術研究倫理:博一下學期,0學分(適用105學年度以後之新生)
➤適用對象:105學年度(含)後入學之博、碩士班研究生
➤課程屬性:必修,0學分
➤修讀方式:
研究生入學後,於學期選課期間至教學務系統加選「學術研究倫理」必修課程,並於選
課學期期末前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(https://ethics.moe.edu.tw/)研讀必修課程並
通過總測驗,即通過課程,學期末時,註課組會將該系統內成績匯入教學務系統中。
➤相關法規: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博、碩士班章程
➤教務處註課組學術研究倫理網站說明:
https://academic.ntou.edu.tw/p/412-1005-5699.php?Lang=zh-tw
2. 專業選修科目:至少選修14學分以上。
3. 外籍生需修語言文化課程:依據「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博、碩士班章程」。
五、修業規則
生命科學院海洋生物研究所碩士班研究生修業規則(110.4.13更新版)
生命科學院海洋生物研究所博士班研究生修業規則(110.4.13更新版)